
诊所规章制度(实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诊所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诊所规章制度1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
1、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积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并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领导下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生率。
3、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4、定期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做到合理使用抗感染药。
5、组织本科室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6、认真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隔离制度。
7、医务人员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
8、做好卫生员、陪人、探视者、配膳员的卫生管理。
诊所规章制度21、本口腔诊所实行主任负责制,诊所所有工作人员接受主任的管理,诊所人员的工作分配方案等诊所主任决定。
2、诊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纪、法规、院纪、院规及诊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3、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必须服从诊所主任的'安排。
4、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事先请假。
5、工作人员必须维护诊所的形象和利益,不得有任何有损于诊所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6、医生、护士的班前准备及班后检查工作要细致、及时。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7、对待病员及家属要和蔼、耐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决不与病人发生争吵,对待特殊病人应适当予以照顾。
8、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其它单位介绍和转诊病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9、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诊所人员不得以医谋私,坚决杜绝任何自行向患者或家属收受或索取钱物的行为。
10、工作时间不得到其它人的工作间聊天,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11、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持诊所的清洁卫生及安静的工作环境,做到三轻(即说话轻、走路轻、动作轻),不得大声喧哗。
12、爱护诊所设备和设施,定期保养,遵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程或人为造成设备和设施损坏者,依损失情况酌情赔偿。
13、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各种材料,减少支出,提高经济效益。
诊所规章制度3(一)本口腔诊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本诊所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负责人为所在诊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职工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四)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诊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高压配电盒和氧气瓶。
(五)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经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六)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七)电器产品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九)根据消防安全要求,诊所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二)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三)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诊所规章制度41、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
3、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4、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院感的有关规定。
5、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6、对医疗设备、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8、村卫生室应在经审批卫生许可的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9、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诊所规章制度51.室内环境整洁、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无菌区和非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并有明确标志。
2.医护人员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洁,操作前洗手、戴口罩。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3.药品及器械管理有序,标签清楚,定期清点,做好交接班记录。
4.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三查七对”,输液加药要坚持现配现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药物配伍禁忌。
5.注射时作到每人一针一管,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
6.每日进行室内清洁卫生,每天紫外线灯消毒1小时。
7.各种登记、记录要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存。
8.准备抢救的药品、器械,应放于固定位置,并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9.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诊所规章制度6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要熟练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疫苗后 ……此处隐藏11579个字……等100元以上的特殊检查,须经院会诊小组同意,报主管院长批准(急诊除外)。
(二)处方限量:普通门诊处方三日量,急诊处方二日量,一般慢性病七日量;肝炎、结核、精神病等特殊疾病一个月量;出院带药一般七日量,慢性病二周量。
第十八条需住疗养院和康复医院的病人,原则上不出本市或本省。
第十九条孕妇在“建卡”医疗单位进行产前检查时,因该医疗单位设备所限而不能做的检查项目和所需的药品,必须回定点医院检查、取药。
第二十条异地安置的人员应在当地就近指定一个医疗单位就诊,报销时须附病志和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急诊患者在非定点医疗住院或观察超过三日者,由单位或病人家属在二日内(区、县(市)五日内),凭急诊住院证明,到定点医院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公费医疗经费指标,按财政隶属关系由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并适时调整。各单位不得按拨款标准把经费包干给个人。
第二十三条市直单位必须与市属医院建立定点医疗关系,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分别情况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无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400元拨给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各50%,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
(二)有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由单位自管。
(三)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100元包干使用。
(四)医疗院所按年人均定额26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四条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标准,由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核定后,按季度拨给各管理单位,年终按以下三种办法结算:
(一)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结余留用,超支共担”的办法。超过年人均定额部分,按财政、享受单位、定点医院分别为5:2.5:2.5的比例分担。
(二)经费由单位自管的,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若超支则由单位自行解决。因特殊情况超支过多,本单位无力承受的,应在下年度一月五日前将超支原因写出书面报告,送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并酌情处理。
(三)经费由单位包干的,结余转下年度使用,超支不补。
第二十五条市直单位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以医院为结算中心,职工门诊就医实行现金看病,住院由单位垫付,凭复写处方、专用收据回单位报销。单位每月到定点医院结算一次医疗费,医院每季度到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结算一次超支经费,年终进行清算。
第二十六条就医职工,当年发生医疗费在6000元以内(含6000元),个人负担医疗费的10%;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医疗费的5%.若报销后个人负担仍有困难,由所在单位补助,从福利费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自管单位和包干单位在定点医院现金看病,也必须按第二十六条规定与个人挂钩,凭专用收据、病志和复写处方副页回单位报销。
第二十八条工伤(含职业病)、节育支出的医疗费,持劳动、人事、计划生育等部门证明据实报销(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管理的职工,应到定点医院登记备案)。但此期间治疗与工伤、节育无关的疾病,仍应负担10%的医疗费。
第二十九条未享受干诊待遇的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相应等级的工残人员,现金看病,凭《革命伤残军人证》、《离休证》、《工残证》,医疗费据实报销。
第三十条新调入职工从起薪之月起,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办理《公费医疗证》;调出职工从调出之月起,停止在该单位的公费医疗待遇,收回《公费医疗证》,并结算医疗经费。
第三十一条公费医疗结算年度为当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非本年度内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人员,应经常监督、检查本院和所承担享受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与享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做好防病治病、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十三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应充分发挥医院参与公费医疗管理的作用。医院因加强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支出而造成经济上短收的,财政部门要视财力可能,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四条市卫生事业管理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除每季度对定点医院和享受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和审计外,还要不定期地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奖励模范执行公费医疗政策规定成绩突出的定点医院、享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违反公费医疗管理制度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区、县(市)、中央驻沈机构,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和个人负担比例。
诊所规章制度15一、目的
为了规范个体门诊医疗保险服务,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相关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保险责任范围
1.医保支付范围:个体门诊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包括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等。具体支付范围依据医保政策规定执行。
2.药品目录:个体门诊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级基本药物目录所列药品。参保人员在个体门诊就医所使用的药品必须在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
3.服务设施标准:个体门诊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包括医疗设备、病房设施等应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标准,确保参保人员诊疗安全和效果。
三、诊疗规程
1.门急诊流程:个体门诊急诊时应根据参保人员病情,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使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
2.住院流程:个体门诊医疗保险住院流程应按照医院规定执行,确保参保人员诊疗安全和效果。住院期间所使用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应符合医保政策规定。
3.特殊情况处理:对于参保人员出现的特殊情况,个体门诊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如先行垫付、补办手续等。
四、医保管理
1.预算控制:个体门诊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制定合理的医保预算,控制医保费用支出。
2.费用管理:个体门诊应建立医保费用管理制度,确保医保费用的合法、合规使用。
3.人员管理:个体门诊应建立医保管理人员制度,确保医保管理人员的`专业性和合规性。
五、医保异常处理
1.违规处理:对于个体门诊出现的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追回医保基金、罚款等。
2.保险理赔:个体门诊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医保理赔手续,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条款
1.宣传:个体门诊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医保政策进行宣传,提高参保人员的知晓率。
2.培训:个体门诊应对医务人员进行医保政策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保管理水平。
3.协议:个体门诊应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医保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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